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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頁上所示之景點、人文風景、餐食及飯店的照片;會隨著時節或拍攝角度的不同而有所變化,照片僅提供旅客作參考;實際狀況均依照現場為準。
★網頁行程僅供旅客於出發之前作參考,正確行程、航班及飯店得依照行前說明會資料為準。
【團體行程注意事項】
A.出團說明
01.本公司優質團體最低出團人數為15人以上(含),台灣地區將派遣合格領隊隨行服務。
02.本專案機票限團去團回,不得脫隊或延回,機票一經開出,不得退票、改期。
03.若行程中有特殊需求,如素食、不吃牛、兒童餐或一張大床等請事先告知服務人員以利事先作業。敬告素食客人,如前往國外當地旅遊,因當地素食不擅料理比較簡單及無變化的菜色,請先自行準備素食罐頭/泡麵等,以備不時之需。
04.證照資料繳交期限:出發前10個工作日,護照簽證自理者,出發當天未帶有效之護照及簽證等至機場,導致無法上飛機,所衍生之一切後果及賠償費用需由旅客自行負責!
05.本行程所載之護照、簽證相關規定,對象均為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若旅客擁有雙重國籍或持他國護照,請先自行查明相關規定,並於報名時請告知您的客服人員。
06.行程無法延長住宿天數、更改日期及航班,旅客若中途脫隊,視同自願放棄,恕不另外退費,也不另行加收費用 。
07.班機若因航空公司或不可抗力因素,而變動航班時間,造成團體行程前後順序變更 增加餐食本公司不另行加價,如減少餐食,將退回餐費差價,敬請見諒。
08.越南入境、出境均需持有合格簽證方可通關,機票、護照、簽證,旅客請自行妥善保管。
09.如遇不可抗拒情況,本公司保有變更航空公司、飛行班次及交通工具或旅行方式之權利。
10.本行程餐廳將視餐廳公休日將略有調動,用餐時間依實際行程安排做調整,造成不便之處,敬請原諒。
11.為保障消費者及本公司雙方平等互信之權力義務,旅客報名繳交訂金後,一切法條精神依據觀光局公佈之『國外旅遊定型化合約書』為主。
B.住宿說明
01.越南旅館供應肥皂、洗髮精、毛巾供應牙膏、牙刷、梳子、睡衣及拖鞋等用品,但基於個人衛生,建議牙膏、牙刷、拖鞋等個人用品,請自行攜帶為宜。
02.本行程飯店住宿皆為2人1室,若需單人房或三人房或加床請事先向業務提出需求(無法保證)並請詳閱以下說明:
★單人房差價請洽服務專員,越南的單人房皆為一張單人床房型。
★三人房或加床:請事先提出需求,但飯店三人房大多以加折疊床或沙發床為主,室內活動空間會減少;且部分飯店並無法提供加床服務,則需補單人房差,或與其他客人併房住宿。敬請知悉!
03.越南飯店因消防法規限制,一般雙人房房間內不可超過3位旅客,6-12歲(年滿)小孩可選擇佔床或不佔床,若佔床則同大人價;12歲以上視同大人,需佔床。
04.越南部分飯店均提供免費上網服務(WIFI),各家飯店的上網使用方式,請於現場詢問領隊、導遊協助了解。
C.餐食說明
01.早餐:原則上是在旅館內享用自助式早餐,但有時因各旅館服務形態不同,會以非自助式安排。若因行程問題,出發時間過早,則改為餐盒。
02.西式套餐、自助餐吃到飽等特色餐食部份,因當地風俗習慣不同,飲料及水多半是不包含在內的,敬請各位貴賓入境隨俗,參照當日主食自行點選適合的飲料搭配之。
D.行程及航班說明
01.網頁行程僅供出發前旅客參考,正確行程、航班及旅館依行前說明會資料為準,照片為示意模式。
02.以上表列時間,為我們的經驗值,主要是為了讓您在出發前,能初步了解行程的情形,當然我們的領隊會以此為操作標準,但若遇特殊情況,在考慮行程的順暢度下,當地導遊及領隊操作之行程順序稍作更改,請您知悉。
03.貴重物品以及個人重要物品請自行保管並隨身攜帶,請勿放置行李箱內、飯店房間內或著車上。
04.關於孕婦的搭機:根據國際航空運輸協會的孕婦搭乘指引(IATA medical guideline 3rd edition),確保孕婦和胎兒的安全以及安全的航空旅行而制訂了懷孕婦女的搭乘標準,敬請留意。搭機適宜與否,請洽詢專科醫師的專業意見。同時請隨附合格醫師所開立的專業證明適航文件備查。航空公司有權將根據文件中註明之懷孕期間及懷孕狀態(單胎或多胎、多胎懷孕指雙胞胎或以上)決定是否能夠乘搭航班旅行, 尤其是多胎懷孕的情況。患有懷孕併發症(懷孕性高血壓、懷孕性糖尿病、婦科性出血等)的高危婦適用另行制訂的標準,特此告知。基於安全考量,航空公司不受理生產後未滿14天之產婦登機。 某些國家對孕婦入境有特別規定,建議出發前洽詢該入境國之辦事處相關事宜。
05.若有特殊飛機上餐食需求,如素食、兒童餐等請事先告知服務人員以利事先作業。本公司將盡力協助貴賓達成需求。但須以航空公司確認之結果為準。
【費用說明】
A.以上報價包含:
01.桃園國際機場(或松山國際機場)前往之經濟艙團體來回機票及燃油稅金。
02.飯店使用以觀光等級之二人一室。
03.餐食分別安排於飛機上或陸地上餐廳使用。
04.交通費用(航班、遊覽車、遊船)、門票、過路橋費、入城費、停車費。
05.履約險暨責任險500萬,醫療險20萬。
06.越南觀光單次簽證費用。
07.貼心贈品:每人每天一瓶礦泉水、古典摺扇一把、玉桂油一罐、團體照一張。
B.以上報價不包含:
01.導遊、領隊、司機之服務小費,國外旅遊期間均有支付小費的習慣。甚至是一種禮貌與風度的表現,對於司機、導遊、領隊等人替我們服務,應酌量予小費以表感謝。
★本行程不含小費,依團體天數建議每天給予領隊導遊司機300台幣/人/天,五日行程共1,500台幣,六日行程共1,800台幣,以此類推。
★進出飯店之行李小費:以件數為單位,1件10,000~20,000越盾為原則(視不同旅館而定) ,可事先徵詢領隊或導遊之意見。
★床頭小費:以房間為單位,1間房間以20,000越盾為原則,請置於枕頭上或桌上。
★其他服務費,因地區及服務性質不同,可事先徵詢領隊或導遊之意見,再決定付服務費之多寡。
02.個人之消費電話費、洗衣費、飲料費、房間服務費行李超重費及其他個別要求之費用。
03.個人旅行平安保險,若有需要,請自行投保。
04.托運行李公斤數因每家航空公司規定不盡相同,請以行前說明資料上記載之公斤數為準,以下為常用航班參考:
A.越捷航空、越竹航空、捷星太平洋航空,托運行李每人一件20公斤為限。
B.越南航空,托運行李每人一件23公斤為限。
C.中華航空/長榮航空/星宇航空,托運行李每人一件23公斤為限。
【以下為建議服務費,敬請參考】
●【越南小費參考】
床頭小費:一間房間(2人)每人每天10,000越盾。
行李小費:一件行李一次約給行李人員10,000~20,000越盾(CHECK IN & CHECK OUT是分開計算)。
按摩小費:您可視按摩師的服務品質或專業水準而彈性給予,每人5~10萬越盾。
車夫小費:三輪車遊古城,每車30,000越盾(1人1車)。
船夫小費:迦南島竹桶船,每位旅客建議20,000越盾(2人1艘)。
在東南亞給小費是一種友誼的表示,請以紙鈔為宜(因為當地人認為硬幣是給乞丐的)
●【購 物 站】無購物站,車上推薦土特產。
簽證資訊
●越南簽證:
1. 護照正本或影本(效期出發日算起六個月以上)
2. 兩吋照片一張
3. 越南觀光單次簽證。
4. 越南簽証需5個工作天(不含例假日)
♦持以下5個國家的護照可免辦越簽:印尼、新加坡、泰國、馬來西亞、日本,除此之外一律都要辦越簽。〔越簽處隨時會有所調整,恕不另外通知〕
♦持外籍護照(例:美國、加拿大..等)之外籍人士入境越南,需準備:護照正本效期6個月以上(一定要正本)、彩色2吋相片兩張。
當地資訊
01. 入境越南時,所攜帶物品應注意事項如下:
(1)入境旅客每人可攜帶酒精濃度22度以上飲料1.5公升、酒精濃度22度以下飲料2公升,酒精飲料或啤酒3公升、香煙200根,雪茄100根,煙草500公克(未滿18歲者不得攜帶)。
(2)其他允許攜帶物品享免稅額度:除外匯、寶石另有規定外,於越盾500萬元(約值250美元)以內,贈品、禮品於越盾 100萬元(約值50美元)以內,得享免稅。
(3)入境旅客攜帶超過上述價值之物品入境,應依據越南政府第HQ/2002-PMD號表格填報,依據各項物品相關稅則繳納稅金。
(4)入境旅客如攜帶超過現鈔5000美元(或等值外幣)或1500萬越盾,均應主動向海關申報,並依據越南海關規定辦理,違反規定者可能被處以行政、刑事處分。
(5)入境旅客如隨行攜帶物品未超出上述(1)、(2)、(3)點規定,且未違反越南法令,可不必向海關申報。
02. 時差:
越南全境同屬一個時區,格林威治標準時間+7 小時(比台灣慢一小時)。
03. 金錢:
出境現金不可超過美金一萬元等值之外幣(旅行支票或銀行匯票不限),新台幣不可超過10萬元。
04.貨幣:
越南的流通貨幣為越南盾,目前(2016年01月)1美元約折合22,500越盾,越盾面值有500、1,000、2,000、5,000、10,000、20,000、50,000、100,000、200,000及500,000等十種單位,面值200之紙幣已不流通,此外,越南政府已不發行硬幣。越南實施外匯管制,匯入金額無限制,匯出管制。外人在銀行存入美元後提領美元,亦須填具申請單說明用途,及使用證明。美元原則上是禁止在越南市面使用,但實際上,仍有些商店採用美元標價,也接受美元交易,若干場合,縱使是以越盾標價,以美元支付亦是可行。另外,旅行支票在越南使用並不普遍且兌換不易,美元現鈔還是最受歡迎,信用卡的支付,除中大型旅館及部分以外人為營業對象的商店外,大多數商店並不接受信用卡,有些商店在顧客以信用卡支付時,尚需加收2%至3% 不等的手續費(旅館並無此舉),故來越消費,若以信用卡支付,最好先瞭解是否會加手續費,否則,還是以現鈔(越盾或美元)支付為宜。
05.治安:
(1).惟近幾年在大都市仍時有扒竊及飛車搶奪事件發生,尤其是外人最易淪為下手對象。來越旅客,不宜攜入貴重手飾(如:項鍊、戒子、名錶),外出洽商若有公事包,也不需放置文件以外的重要私人用品(如:護照、機票、手機、相機)以免招惹麻煩。
(2).我國來越人士經常喜歡攜帶小型包包外出,把重要物品置於其內,並挾在腋下,因而常常遭到飛車搶奪。晚間外出,亦不宜太晚返回旅館,也不宜單獨步行,最好搭乘汽車。
(3).由於越南公安官員經常前往旅館臨檢,因此,旅越國人切忌從事與來越簽證目的不符之活動,以免觸法致護照被查扣及限制行動自由。
(4).另越南政府對行使偽造信用卡案件處罰極重,與國內迥異,須特別注意。
(5).倘遇有越方公安臨檢及查扣護照與相關證件時,在越南北部應即刻聯繫駐越南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緊急聯絡電話:0913219986),在越南南部應即聯絡駐胡志明市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緊急聯絡電話:0903-927019)尋求協助。
06.飲食:
越南人飲食習慣略似中國人,越南菜餚亦頗有名氣,商旅人士來越,亦可發現有中國菜、日本菜、韓國菜及西式餐廳。亦即,在大都市中可選擇的菜餚類別很多,中小型的城鎮,則以越式食品為主。惟越南衛生條件較差,冰塊、生菜(越南菜餚,經常佐以生菜),宜避免食用。另自來水不宜生飲,最好飲用煮沸過或購買瓶裝礦泉水。
07.衣著:
越南全國(北、中、南越)因緯度不同,氣候亦不同,越北地區(河內一帶),與台灣屏東、高雄氣候相若(冬季有時低至10度C,夏季高溫超過38度C),衣著自須視季節調整,而南部地區(胡志明市以南)則長年屬熱帶氣候(溫度約26度C至35度C),以夏季服飾為主,而中部地區(峴港、順化)則亦略具四季變化,但並不很明顯。
08.電話:
(1)人在 <台灣> ,打電話到越南:
台灣國際冠碼(002)+越南國碼(84)+當地區域號碼+電話號碼
(2)人在 <越南> ,打電話回台灣家中:
越南國際冠碼(001)+台灣國碼(886)+台灣區域號碼+台北家中電話
(3)人在 <越南> ,用台灣的電信公司打越南當地手機: 開機後直撥越南當地收機號碼即可。
09.國人如在越南境內遭逢急難需要協助請即聯繫我駐當地外館。
北越:駐越南代表處緊急聯絡電話:+(84)913219986,越南境內直撥:0913-219-986;
南越:駐胡志明市辦事處緊急聯絡電話:+(84)903-927-019,越南境內直撥:0903-927-019。
或由國內親友撥打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之國內免付費「旅外國人緊急服務專線」0800-085-095,以即時獲得必要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