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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包機團體作業與報名注意事項須知:
01.16人以上成行,並派遣台灣領隊隨行。
02.包機訂金:NT$10,000元/每人(敬請於報名確認後,三天內繳交,方便保留您的機位)。
03.繳交訂金後,為保障消費者及本公司雙方平等互信之權力義務,旅客報名繳交訂金後,一切法條精神依據觀光局公佈之『國外旅遊定型化合約書』為主。
04.此航班為包機操作,如旅客因故取消當團行程,訂金無法退回並需付清包機票價全額。
05.飯店一經確認後,即下訂全額付費,若途中取消當團行程,飯店費用百分百全額沒收。
06.團體機票一經開票無退票價值,故於開票後或當日臨時取消出發者,無法辦理退票。
07.請於出團前14天繳交護照正本或影本+2吋彩色白底照片2張,辦理越南落地簽之憑證。
08.報價僅適用於本國人。若有外籍人士報價另議。
09.無自然單間,遇單數報名,請確認正確分房,單人可選擇全程加床或支付全程單人房報價差額。
※越捷航空~直飛芽莊。包機計劃票,包裝團體行程,請注意以下之規定:
A、航空公司條件作業規定:旅客因個人因素取消旅遊、變更日期或行程之履行,除訂金無法退回外,並需支付全額票價, 敬請注意您的旅遊規劃。
B、售價包含來回託運行李20公斤+手提行李7公斤。行李若超重,機場現場另計費用,超重之額外費用,敬請自付。
C、售價僅包含回程機上餐〈※為單一餐食〉。恕無提供任何素食、忌牛、兒童餐等特殊餐食。
D、未滿2歲之嬰兒,機上不提供任何餐點、搖籃及其它任何嬰兒用品服務。
E、機票開立後,不論使用與否,皆無退票價值。機票亦不可更改來回日期及航班、不可更改行程(航點)、不可轉讓它航或他人使用。
F、請旅客遵守航空公司規定,需於起飛2小時前報到;機場櫃檯起飛前一小時即關櫃,無法再辦理任何登機手續。
費用說明
費用包含:
1.越捷航空,桃園/芽莊全程來回經濟客艙。
2.行程中所列之景點、交通、門票、餐食。
3.行程所列飯店住宿,雙人房住宿。
4.兩地離境機場稅。
5.越南單次簽證費用。
費用不包含:
1.導遊、司機、領隊小費NT$300/每人/每天,五日行程共NT$1,500元,六日行程共NT$1,800元。
2.行程表上未表明之各項開支,自選建議行程交通及應付費用。
3.純係私人之消費:如行李超重費、飲料酒類、洗衣、電話、電報及私人交通費。
4.指定單人房房型,需額外加價,請洽詢客服人員。
【以下為建議服務費,敬請參考】
●【越南小費參考】 床頭小費:一間房間每天30,000越盾。
行李小費:一件行李一次約給行李人員30,000越盾(CHECK IN & CHECK OUT是分開計算)
按摩小費:您可視按摩師的服務品質或專業水準而彈性給予,每人4~5萬越盾
車夫小費:三輪車遊古城,每車30,000越盾。
在東南亞給小費是一種友誼的表示,請以紙鈔為宜(因為當地人認為硬幣是給乞丐的)
簽證資訊
●越南簽證:
1. 護照正本或影本
2. 2吋照片二張(效期出發日算起六個月以上)
3. 越南簽証需6個工作天(不含例假日)
♦持以下5個國家的護照可免辦越簽:印尼、新加坡、泰國、馬來西亞、日本,除此之外一律都要辦越簽。〔越簽處隨時會有所調整,恕不另外通知〕
♦持外籍護照(例:美國、加拿大..等)之外籍人士入境越南,需準備:護照正本效期6個月以上(一定要正本)、彩色2吋相片兩張。
當地資訊
1. 入境越南時,所攜帶物品應注意事項如下:
(1)入境旅客每人可攜帶酒精濃度22度以上飲料1.5公升、酒精濃度22度以下飲料2公升,酒精飲料或啤酒3公升、香煙200根,雪茄100根,煙草500公克(未滿18歲者不得攜帶)。
(2)其他允許攜帶物品享免稅額度:除外匯、寶石另有規定外,於越盾500萬元(約值250美元)以內,贈品、禮品於越盾 100萬元(約值50美元)以內,得享免稅。
(3)入境旅客攜帶超過上述價值之物品入境,應依據越南政府第HQ/2002-PMD號表格填報,依據各項物品相關稅則繳納稅金。
(4)入境旅客如攜帶超過現鈔5000美元(或等值外幣)或1500萬越盾,均應主動向海關申報,並依據越南海關規定辦理,違反規定者可能被處以行政、刑事處分。
(5)入境旅客如隨行攜帶物品未超出上述(1)、(2)、(3)點規定,且未違反越南法令,可不必向海關申報。
2. 時差:
越南全境同屬一個時區,格林威治標準時間+7 小時(比台灣慢一小時)。
3. 行李:
台灣出發航班行李規定,一般每人以拖運一件且不超過20公斤為原則,若超重時旅客須自行負擔超重費用,詳細費用依各航空公司規定為準。
4. 金錢:
出境現金不可超過美金一萬元等值之外幣(旅行支票或銀行匯票不限),新台幣不可超過10萬元。
5.貨幣:
越南的流通貨幣為越南盾,目前(2016年01月)1美元約折合22,500越盾,越盾面值有500、1,000、2,000、5,000、10,000、20,000、50,000、100,000、200,000及500,000等十種單位,面值200之紙幣已不流通,此外,越南政府已不發行硬幣。越南實施外匯管制,匯入金額無限制,匯出管制。外人在銀行存入美元後提領美元,亦須填具申請單說明用途,及使用證明。美元原則上是禁止在越南市面使用,但實際上,仍有些商店採用美元標價,也接受美元交易,若干場合,縱使是以越盾標價,以美元支付亦是可行。另外,旅行支票在越南使用並不普遍且兌換不易,美元現鈔還是最受歡迎,信用卡的支付,除中大型旅館及部分以外人為營業對象的商店外,大多數商店並不接受信用卡,有些商店在顧客以信用卡支付時,尚需加收2%至3% 不等的手續費(旅館並無此舉),故來越消費,若以信用卡支付,最好先瞭解是否會加手續費,否則,還是以現鈔(越盾或美元)支付為宜。
6.治安:
(1).惟近幾年在大都市仍時有扒竊及飛車搶奪事件發生,尤其是外人最易淪為下手對象。來越旅客,不宜攜入貴重手飾(如:項鍊、戒子、名錶),外出洽商若有公事包,也不需放置文件以外的重要私人用品(如:護照、機票、手機、相機)以免招惹麻煩。
(2).我國來越人士經常喜歡攜帶小型包包外出,把重要物品置於其內,並挾在腋下,因而常常遭到飛車搶奪。晚間外出,亦不宜太晚返回旅館,也不宜單獨步行,最好搭乘汽車。
(3).由於越南公安官員經常前往旅館臨檢,因此,旅越國人切忌從事與來越簽證目的不符之活動,以免觸法致護照被查扣及限制行動自由。
(4).另越南政府對行使偽造信用卡案件處罰極重,與國內迥異,須特別注意。
(5).倘遇有越方公安臨檢及查扣護照與相關證件時,在越南北部應即刻聯繫駐越南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緊急聯絡電話:0913219986),在越南南部應即聯絡駐胡志明市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緊急聯絡電話:0903-927019)尋求協助。
7.飲食:
越南人飲食習慣略似中國人,越南菜餚亦頗有名氣,商旅人士來越,亦可發現有中國菜、日本菜、韓國菜及西式餐廳。亦即,在大都市中可選擇的菜餚類別很多,中小型的城鎮,則以, 越, 式食品為主。惟越南衛生條件較差,冰塊、生菜(越南菜餚,經常佐以生菜),宜避免食用。另自來水不宜生飲,最好飲用煮沸過或購買瓶裝礦泉水。
8.衣著:
越南全國(北、中、南越)因緯度不同,氣候亦不同,越北地區(河內一帶),與台灣屏東、高雄氣候相若(冬季有時低至10度C,夏季高溫超過38度C),衣著自須視季節調整,而南部地區(胡志明市以南)則長年屬熱帶氣候(溫度約26度C至35度C),以夏季服飾為主,而中部地區(峴港、順化)則亦略具四季變化,但並不很明顯。
9.電話:
(1)人在 <台灣> ,打電話到越南: 台灣國際冠碼(002)+越南國碼(84)+當地區域號碼+電話號碼
(2)人在 <越南> ,打電話回台灣家中:, 越南國際冠碼(001)+台灣國碼(886)+台灣區域號碼+台北家中電話
(3)人在 <越南> ,用台灣的電信公司打越南當地手機: 開機後直撥越南當地收機號碼即可。
10.國人如在越南境內遭逢急難需要協助請即聯繫我駐當地外館。
北越:駐越南代表處緊急聯絡電話:+(84)913219986,越南境內直撥:0913-219-986;
南越:駐胡志明市辦事處緊急聯絡電話:+(84)903-927-019,越南境內直撥:0903-927-019。
或由國內親友撥打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之國內免付費「旅外國人緊急服務專線」0800-085-095,以即時獲得必要協助。